工商总局等三部门联合签署印发合作备忘录

工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签署印发了《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下称《合作备忘录》),就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深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达成一致意见并开展相关合作。  

《合作备忘录》就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从严控制信息采集、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广泛应用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加强信息共享方面,《合作备忘录》提出各部门要加快信息交换传递和数据共享机制、平台建设,加快系统升级改造。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做好数据采集、传输、接收和导入工作,推进共享信息在各部门业务系统的有效融合使用。  

在信息采集方面,《合作备忘录》提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政府效能,着力避免企业、单位和群众重复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  

《合作备忘录》明确提出,各部门互认“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区域内、行业内的互认和应用,确保“多证合一”顺利实施,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