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尽心化解矛盾 执行促进和谐

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鸡东法院充分发挥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依托执行工作信息化,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依法履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曾某某申请执行董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为被执行人董某在判决书生效后,迟迟未履行36000多元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曾某某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又未能及时得到赔偿,加之董某的不闻不问,使其对被执行人董某产生很大的反感和憎恨,双方矛盾严峻,曾某某甚至怀疑人民法院执行中袒护对方。面对这种情况,办案人在充分了解情况后,向申请执行人依法核实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并详细告知了被执行人董某的实际生活情况。此时,申请执行人曾某某才得知,被执行人不是拒不履行,而是经济状况确实困难,不去医院看望,是因为“赔不起”,而不是“不搭理”。最终,双方的矛盾在办案人的尽心调解下得以化解,并且申请执行人曾某某主动提出,每月只要求600元的和解意向,被执行人董某也表示将按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