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南方钢构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发布者:李颖
- 发布时间:2017-09-22
-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鸡东地税罚〔2017〕20号 |
案件名称: |
鸡西市南方钢构有限公司-违反税收管理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鸡西市南方钢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321052881823K |
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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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郑淼森 |
身份证号: |
330727******** 1611 |
处罚结果: |
罚款2000元 |
处罚生效日期: |
2017/06/08 |
处罚截止日期: |
2017/06/26 |
处罚机关: |
鸡东县地方税务局鸡东分局 |
救济渠道: |
2017年6月5日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作出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