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61号)精神,按照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鸡西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鸡环联发[2017]10号)要求,在保证全县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前提下,切实做好全县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工作,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旅游局按要求已将麒麟山风景区、凤凰山风景区等重点景区规划数据报送至鸡西市旅游委,为市旅游委审核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与旅游发展及景区规划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