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e365办公室印发鸡东县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201718 

bte365办公室印发鸡东县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直属单位,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东县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bte365办公室 

201796 

  鸡东县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电线电缆质量管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电线电缆违法行为,保障经营者、消费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电线电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所作的重要批示,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国办发[2017]56号)的批示要求,坚持放管结合,依法查处生产企业存在的制售伪劣电线电缆问题,严历打击建筑材料市场存在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问题,认真排查整治重点建筑工程、重要交通工程存在的使用不合格电线电缆问题,促进我县电线电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整治原则 

(一)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主体,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开展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综合治理。以电线电缆生产企业、销售市场相对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以生产、销售、使用为重点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假冒伪造认证标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净化电线电缆市场环境。 

(三)重视线索,依法查处。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群众举报违法销售、使用电线电缆的行为线索,要认真核查,依法依规查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四)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存在突出问题的,将严肃追究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时间安排 

   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自20178月末开始至10月末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17830-9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县政府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安排,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阶段(201792-101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本辖区内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建材批发市场、专营店、重要交通工程、重点交通工程、重点建筑工程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检查,逐一登记,并开展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督促及时整改。 

(三)总结阶段(20171016-1030日)。20171031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汇总后报县政府。 

四、 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电线电缆企业进行检查,对企业成品库的重点类别产品组织专项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伪造认证标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对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开展无证查处工作。 

对建材批发市场、个体工商业户、专营店销售电线电缆行为进行检查,逐一登记并开展质量抽查检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照经营,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质量不合格电线电缆,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电线电缆,以及不正当竞争等打乱市场秩序行为。 

(三)城乡建设部门。对在用、在建工程建设使用电线电缆情况进行检查并开展抽样检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电线电缆问题。 

()交通运输部门。对在建交通工程使用电线电缆情况进行检查,并委托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抽样电线电缆进行质量检测。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电线电缆问题。 

()公安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生产、销售电线电缆涉嫌犯罪的行为,处置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六)财政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对电线电缆抽样检验所需经费。 

(七)宣传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公开不法企业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县联合督查组,对县乡、镇开展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统一组织行动。 

(二)严密组织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要求,乡、镇人民政府专项整治要全程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全程留痕,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追究有据。要严格按照“企业全覆盖、品种抽重点、项目查安全”要求,认真做好电线电缆监督抽查工作。市场流通及在用、在建工程使用的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抽查可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所有送检备用样品要妥善保管备查。联合督查组将采取2次抽样和深入企业开展重点产品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样,并由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比对,验证工作质量。 

(三)建立长效机制。乡、镇人民政府对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跟踪抓好整改,直到问题彻底解决。同时,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强化对辖区内电线电缆经营企业的动态监管,加大市场双随机抽查力度,督促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购销货台账、质量承诺、质量自检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电线电缆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鸡东县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姜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吉国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洪波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公安局副局长 

刘彦磊  财政局副局长 

杜宏家  宣传部副部长 

苏德君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崔继明  住建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主任由   王洪波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推进落实工作。实行重大情况即查即报制度,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有质量安全隐患或假冒伪劣产品已流出厂外、进入流通和工程领域的,要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要实行工作信息周报制度,各部门每周一11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上一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于红霞,联系电话:5583611,电子邮箱:jdgs12315@163.com